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加名后就必须平分吗?
我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给妻子加了名,现在结婚3年要离婚,她要分一半房产,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加名后就必须平分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1-05
共1个回答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1-05你好,此事可解决,加名后房产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并非必须平分。你婚前全款购房本是个人财产,婚后加名视为对妻子的赠与,房产转为共同所有,但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因房屋由你全额出资,且结婚仅3年,若妻子对房屋无装修、还贷等实际贡献,通常不会支持一半份额。流程上,先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证明婚前全款出资)、房产证(加名记录)、婚姻存续期间的生活及财产贡献证据。先与妻子协商分割比例;协商无果可起诉,向法院说明出资情况与婚姻时长,法院会据此酌定你获得大部分份额,仅需给予妻子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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