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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说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我能主张分割这套房吗?
我和丈夫结婚5年,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在婚后加了我的名字,现在因感情不和要离婚,他说房子是他婚前财产不让我分,我能主张分割这套房吗?大概能分到多少份额?​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0-281个回答
刘凌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8

你好,此事可解决,你有权主张分割这套房,加名行为视为你丈夫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你,房屋已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其主张“婚前财产不分”不成立。流程上,先收集证据:房产证(含你的名字)、房屋婚前购买凭证、婚后共同生活及对家庭贡献的证明(如家务付出、子女抚养记录等)。先与丈夫协商分割比例;协商无果可起诉,法院会结合房屋出资来源、婚姻存续5年的时长、双方贡献等因素酌定份额,通常不会对半分,可能在20%-40%之间,由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对应折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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