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公司只给了少量医疗费!
我因工受伤后,公司只给了少量医疗费就不再管,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除了医疗费,还能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哪些赔偿?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1-18
共1个回答
蔡荣凤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8你好,此事可解决,除医疗费外,你还能主张多项工伤保险待遇。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明确,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标准依当地规定),另有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等。流程上,收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票据、工资流水等证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全额待遇,仲裁委将依伤残等级及法律规定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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