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以父母全额出资为由要求房屋归我并少补偿吗?
我父母婚前全款买的房登记在我名下,婚后我加了配偶名字,现结婚5年离婚,配偶主张平分房产,我能以父母全额出资为由要求房屋归我并少补偿吗?
分类:房产纠纷
时间:2025-11-26
共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1-26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要求房屋归你所有并仅支付少量补偿,配偶主张平分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房屋虽因婚后加名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核心出资来自你父母婚前全额投入,法院分割时会重点考量出资来源。结合5年婚姻存续时长、配偶对房屋的实际贡献等因素,不会简单按均分处理。流程上,收集父母出资凭证、产权登记记录、婚姻存续证明等证据,先与配偶协商分割方案;协商无果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诉求,法院将依公平原则支持房屋归你并酌定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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