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离职后该向哪家公司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和社保补偿?
我入职某关联公司后,工作地点挂着另一家公司名牌,工资由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发放,两家公司都没签合同、没缴社保,离职后该向哪家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和社保补偿?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1-181个回答
马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8

你好,此事可解决,你可选择任意一家关联公司主张权利,或要求两家承担连带责任。两家公司属混同用工,工作地点、业务关联且工资由共同法定代表人发放,虽未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得相互推诿责任。流程上,收集工作记录、工资流水、工作地点名牌照片等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将两家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及社保补偿,仲裁委将依混同用工事实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劳动者请求符合混同用工情形的关联单位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