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8年买房在男朋友名下,分手后能主张分割房产吗?
我和男朋友同居8年,期间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他名下,现在他提出分手并说房子是他的,不让我分,我有当时的出资转账记录,能主张分割房产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0-28
共1个回答
何宝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8你好,此事可解决,你有权主张分割房产,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属按份共有财产,对方主张 “房子归其个人” 不成立。流程上,先收集证据:出资转账记录(标注购房用途更佳)、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8 年共同生活证明(如物业费单据、共同居住照片)。先协商按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归男方则需向你支付对应折价款;协商无果可起诉,法院会以出资比例为基础,结合同居时长、生活贡献等因素确定份额,支持你分割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条
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以出资比例为主要分割依据。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