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亲戚且已过户,我能否要求撤销赠与?
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给他亲戚,现在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我能不能要求撤销赠与?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1-121个回答
孙兵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2

你好,你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进行赠与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丈夫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要求撤销。但是特殊情况下,如果亲戚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并不知情,你可能无法撤销赠与,但可以向你的丈夫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