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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吉林省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办法 | 有效
水利 |
1994-02-05 发布 |
1994-02-05 实施
(1994年2月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07年10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1月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决定》废止)
《长春市妇女儿童健康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 有效
卫生医药 |
1994-02-23 发布 |
1994-02-23 实施
(1994年2月2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发布)(编者注:已被2007年11月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1月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春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33部政府规章的决定》废止)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有效
城市建设 |
1994-05-22 发布 |
1994-05-22 实施
(1994年5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发布)(编者注:修改内容见1997年1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 有效
土地 |
1994-06-10 发布 |
1994-06-10 实施
(1994年6月1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7号发布)(编者注:修改内容见根据1997年1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发布 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的《吉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1997年修正本〕》)
吉林省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实施细则 | 有效
机关工作 |
1994-06-29 发布 |
1994-06-29 实施
(1994年6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编者注:修改内容见根据1997年8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67号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改的《吉林省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实施细则〔1997年修正本〕》)
吉林省城市供水水质卫生管理办法 | 有效
卫生医药 |
1994-09-23 发布 |
1994-09-23 实施
(1994年9月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号发布)(编者注:修改内容见1997年1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城市供水水质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兵征集、优抚、安置的暂行规定 | 有效
民政 |
1994-11-03 发布 |
1995-01-01 实施
(1994年11月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发布)(编者注:修改内容见根据1997年6月3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发布的《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行政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修改的《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兵征集、优抚、安置的暂行规定〔1997年修正本〕》)
长春市印刷行业管理规定 | 有效
新闻出版 |
1995-01-27 发布 |
1995-01-27 实施
(1995年1月27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编者注:修改内容见1997年11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77号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印刷行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吉林市联合运输管理办法 | 有效
交通运输 |
1995-03-25 发布 |
1995-03-25 实施
(1995年3月25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编者注:修改内容见根据1997年6月3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行政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修正的《吉林市联合运输管理办法〔1997年修正本〕》)
长春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规定 | 有效
交通运输 |
1995-04-05 发布 |
1995-04-05 实施
(1995年4月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文件长府发(1995)28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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