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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地质矿产     | 2017-03-01 发布     | 2017-03-01 实施      (2002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9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动植物检疫     | 2017-03-01 发布     | 2017-03-01 实施      (1988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1月14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卫生医药     | 2017-03-01 发布     | 2017-03-01 实施      (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城市建设     | 2017-03-01 发布     | 2017-03-01 实施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第一0四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水利     | 2017-03-01 发布     | 2017-03-01 实施      (2006年1月24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地震     | 2017-03-01 发布     | 2017-03-01 实施      (2001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交通运输     | 2017-03-01 发布     | 2017-03-01 实施      (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海关     | 2017-03-01 发布     | 2017-03-01 实施      (2003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农业     | 2017-03-16 发布     | 2017-06-01 实施      (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有效
卫生医药、计划生育     | 2017-05-04 发布     | 2017-05-04 实施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 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