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法律法规
搜索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地方性法规
监察法规
宪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 Sort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有效
债权     | 1981-12-13 发布     | 1982-07-01 实施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1年12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2号公布 1982年7月1日起施行)(编者注:修改内容见根据1993年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93年修订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 有效
刑法     | 1982-03-08 发布     | 1982-04-01 实施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编者注:本决定被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 有效
民事诉讼     | 1982-03-08 发布     | 1982-10-01 实施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82年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8号公布 1982年10月1日起试行)(编者注:本法被1991年4月9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有效
商标权     | 1982-08-23 发布     | 1983-03-01 实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82年8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10号公布 1983年3月1日起施行)(编者注:修改内容见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3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93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 有效
卫生医药     | 1982-11-19 发布     | 1983-07-01 实施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12号公布 1983年7月1日起试行)(编者注:本法被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有效
宪法     | 1982-12-04 发布     | 1982-12-04 实施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编者注:修改内容见1988年4月12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附198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有效
国家机构组织     | 1982-12-10 发布     | 1982-12-10 实施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有效
专利权     | 1984-03-12 发布     | 1985-04-01 实施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 1985年4月1日起施行)(编者注:修改内容见1992年9月4日公布,1993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附1992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 有效
公安     | 1984-05-13 发布     | 1984-05-13 实施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编者注:本条例被1998年4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废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 | 有效
刑事诉讼     | 1984-07-07 发布     | 1984-07-07 实施      (1984年7月7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84年7月7日中华人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1984年7月7日起施行)(编者注:本规定被1996年3月17日公布,1997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