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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拖欠我近一个月工资和社保,还能追讨吗?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破产了,拖欠了我将近一个月的工资,还欠了我社保费,我还可以追讨吗?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09-18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09-18

你好,即使公司破产,你被拖欠的工资和社保费用通常仍属于优先受偿的债权,有权依法进行追讨。你需要立即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和社保债权,并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社保欠费证明等证据,如果破产管理人拒绝登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根据法院要求准备材料,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要注意的是,破产程序有严格的申报期限,请不要错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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