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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笔挖机干活费用,欠三四年了还有可能拿到吗?
我有一笔挖机修养殖场干活费用,欠三四年了有租用机械合同,现在养殖场公司欠帐太多差不多破产状态,还有可能拿到吗?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08-211个回答
吴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8-20

你好,是可以拿到的。但是公司目前处于快要破产的状态,意味着接下来要么进入“破产清算”,要么被其他债权人先下手查封。你的只是普通的合同债,没有优先受偿权,只能按顺序参与分配。要想最大限度受偿,必须立即起诉并保全,同时盯紧破产程序及时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债权申报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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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痉挛性偏侧脑瘫,此前已投保,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
你好,如果你买的是重大疾病险,并且合同保障范围包含脑瘫等疾病,保险公司极有可能赔付。如果你买的是医疗险,保险公司会报销符合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意外险可能不赔偿。同时,投保时你的健康状况也应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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