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物业未公示物业费使用情况,违法吗?
物业费的使用情况,物业公司没有向业主公示,违法吗?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09-301个回答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09-30

你好,物业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公示物业费的使用情况,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物业拒不公示,可以向业委会投诉,要求物业整改。或者可以向当地住建委或者房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整改。必要时,业委会可以通过起诉,要求物业公示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去提问
为你推荐
患痉挛性偏侧脑瘫,此前已投保,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
你好,如果你买的是重大疾病险,并且合同保障范围包含脑瘫等疾病,保险公司极有可能赔付。如果你买的是医疗险,保险公司会报销符合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意外险可能不赔偿。同时,投保时你的健康状况也应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