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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1~4级还需要交养老保险吗?
我想问问工伤后1~4级,还需要交养老保险吗?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08-251个回答
吴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8-25

你好,工伤后被鉴定为1至4级,关于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各地规定存在差异。一般来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从职工个人角度,部分地区认为伤残津贴已替代工资,个人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也有地区规定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从用人单位角度,一些地方要求单位继续为这类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以保障职工社保权益,确保其退休时能正常享受养老待遇。建议你先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政策,明确缴纳义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条款规定了1至4级工伤职工的基本待遇及退休后的待遇衔接问题,但未明确养老保险缴纳问题,各地依此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部分地区规范性文件

如某些省份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办理退休手续为止。各地具体政策不同,你可查询当地相关规定,明确缴纳养老保险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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