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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却被拖工资,能要回钱吗?
我给一家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可他们一直拖欠我的工资,没有签订合同,我能要回钱吗?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10-291个回答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9

你好,此事可解决,即便未签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务关系,你就有权追回拖欠的报酬。流程上,先收集证据:劳务成果交付记录(如工作成果文件、验收单)、沟通记录(如工作安排聊天、催款录音)、证人证言(如同事证明)、与劳务相关的转账凭证(如部分预付款)。先与公司协商,明确劳务量及报酬金额,要求限期支付;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属劳动关系)、向法院起诉(若属劳务关系),凭证据主张报酬,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支持你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你已提供劳务,公司应按约定或合理标准支付报酬,未签合同不影响你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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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痉挛性偏侧脑瘫,此前已投保,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
你好,如果你买的是重大疾病险,并且合同保障范围包含脑瘫等疾病,保险公司极有可能赔付。如果你买的是医疗险,保险公司会报销符合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意外险可能不赔偿。同时,投保时你的健康状况也应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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