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让我立刻缴清出资,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我认缴650万成为公司股东,出资期限还没到,公司突然破产,管理人让我立刻缴清出资,说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分类:公司法
时间:2025-11-03
共1个回答
何元静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3你好,管理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你需按要求缴清650万出资。流程上,先核对管理人送达的《出资补缴通知书》,确认认缴金额、未缴金额等信息;收集自身股东资格证明、公司章程(明确出资期限)等材料,核实是否存在已部分出资的凭证。若对金额或要求有异议,可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附证据;若无异议,需在通知书指定期限内缴清出资至破产企业账户;若未按时缴清,管理人可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支持管理人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