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用公司名义借高利贷还不上,债主把我列为被告咋办?
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没参与实际经营,大股东用公司名义借高利贷还不上,债主把我列为被告,冻结我个人账户,我能免责吗?
分类:公司法
时间:2025-11-03
共1个回答
孙兵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3你好,此事可解决,若能证明未参与经营、无过错且未滥用权利,可免责并要求解冻账户。流程上,先收集证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证明你不参与管理)、未签署借款合同的佐证、大股东实际控制公司的证据(如决策记录)、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无混同的流水。立即联系承办法官,提交书面异议及证据,主张借款系公司债务且你无个人责任;同时申请解冻账户,若账户被保全,可提供担保置换。庭审中重点证明无财产混同、未担保等情形,法院会支持免责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非股东或无过错时,不承担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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