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室无产权且不计入公摊,归属谁?
小区地下室不能办理产权,也不算在公摊面积里,这个地下室属于谁?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11-19
共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1-19你好,归属问题需要结合规划用途、建设成本分摊情况以及实际使用功能综合判定。如果地下室属于公共配套设施或者实际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一般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可以证明独立投资建设并且没有将建设成本分摊至业主购房款中,则可能由开发商保留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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