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名下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但对方不付款咋办?
我将名下公司股权按约定价格转让给他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对方迟迟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还以公司经营状况变化为由要求降价,能起诉追讨吗?
分类:公司法 时间:2025-11-121个回答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2

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起诉追讨剩余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源于双方约定,你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方以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要求降价无法律依据,需自行承担商业风险。流程上,先收集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证明、付款凭证及催告沟通记录;向公司住所地或合同约定管辖法院起诉,主张支付剩余款项及逾期利息;法院会依合同约定和履约事实支持你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