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详情

担保提存的给付条件有哪些 程序是什么

来源:谱法邦时间:2025-05-21

    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当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义务时,担保提存作为一种法定清偿方式,能有效化解债务僵局。那担保提存的给付条件有哪些?担保提存的程序是什么?来看看具体的解答。

    担保提存的给付条件有哪些

    1、债权人无合法依据拒绝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可申请提存标的物。

    2、债务人无法通过常规方式联系债权人,导致合同履行受阻时,可提存以终止债务关系。

    3、当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时。

    4、如果标的物易腐、体积过大或提存费用过高,债务人可拍卖/变卖后提存价款。

    担保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担保提存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性与执行力,相关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书面申请,需要写明提存原因、标的物详情、债权人信息等,并附债务凭证。

    2、公证处审查债务真实性及提存必要性后决定是否受理。

    3、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将标的物交付公证处保管。如果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费用过高,可依法拍卖后提存价款。

    4、提存机关公证处验收标的物后会向债务人出具提存证明,标志债务消灭。

    5、提存机关通知债权人领取提存物,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前往提存机关领取。

    提存物交付有时间限制吗

    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会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相关文章
合同的履行包括哪些环节
合同的履行包括哪些环节
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准备、实际履行、协商协作、验收确认、结算清理以及后续义务履行等环节,需要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1000人阅读2025-11-19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可分为起诉前准备、立案受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判决与执行等核心环节.
1000人阅读2025-11-18
合同终止后的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主合同权利和义务消灭、从权利和义务可能存续、后续义务可能产生。
1000人阅读2025-11-12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主要有四种,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000人阅读2025-11-12
装修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装修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终止是针对已经履行完毕的持续义务,而合同解除是针对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二者在法律性质、产生原因、法律后果方面有所不同。
1000人阅读2025-11-04
合同一定要盖骑缝章吗
合同一定要盖骑缝章吗
​合同不是必须骑缝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1000人阅读2025-11-03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有哪些
​合同履行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主要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绿色原则、情势变更原则等原则。
1000人阅读2025-10-31
合同终止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合同终止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也就是合同关系自终止时起不再具有约束力,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
1000人阅读2025-10-18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都会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二者在法律后果上存在本质差异。
1000人阅读2025-10-18
​甲方违约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办
​甲方违约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办
对于甲方违约劳务承包合同的情况,应该立即收集证据并且发函书面催告,必要时,果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000人阅读2025-10-14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