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教官体罚做1000深蹲致换肾 家长起诉当事警方、训练学校
2023年8月湖南某矫治学校15岁男生阿军(化名),因被教官强迫完成1000次深蹲,出现“酱油尿”后被确诊急性肾损伤,经司法鉴定确认体罚与五级伤残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终需进行肾移植手术,医疗费用累计逾百万元。调查显示,该涉事学校以“心理辅导”为名宣传,实则采用类“豫章书院”的暴力管理模式,且教官张某无专业资质,仅凭退伍证上岗,近三年已累积11起体罚投诉但未受实质处罚。
从法律层面分析,教官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学校及教育工作者负有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本案中,教官要求学生完成远超生理极限的惩罚性训练,直接导致不可逆的身体损害,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
与此同时,责任主体可能涉及多方:
1.直接责任人:教官作为执行者,若明知后果仍实施体罚,需承担主要刑事责任;
2.学校或承训单位:若未对教官资质或训练内容进行审核,需承担民事赔偿及行政责任;
3.教育监管部门:若未履行监督职责,可能面临问责。
涉事学生家属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涉案矫治学校由警方直接送训,但教育、公安部门均未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致使暴力惩戒长期存在。
军训作为国防教育的一部分,其目的是培养纪律性,而非通过极端手段“驯化”学生。教官的权威不应建立在暴力基础上,学校也需对第三方训练机构进行严格监督,避免“责任外包”后的管理真空。
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类悲剧的产生呢?
1.强化法律执行:对体罚行为“零容忍”,司法机关应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法律红线;
2.完善培训机制:教官需接受未成年人保护及急救知识培训,学校应派专人监督训练过程;
3.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和家长对不当管教行为及时投诉,避免因“沉默文化”纵容恶行。
来源: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