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非法拘禁2名未成年 5人被刑拘
2025年6月9日,江西宜春某商贸市场保安将两名未成年人强行拖入办公室殴打、拘禁数小时。根据警方通报,涉事5名保安已被刑事拘留,1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本案中,保安在无任何法律授权情况下,对未成年人实施长达5小时的人身自由限制,已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针对未成年受害人的特殊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1条明确规定:"违法犯罪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涉事保安对未成年人采取拘禁手段,在法律上属于加重情节。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立案侦查,符合法律规定。
从法律层面上分析,案件背后存在多重责任主体:
1.施暴保安个人责任:5名涉事保安构成非法拘禁罪共犯,其中主要实施殴打行为者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责令签署“保密协议”等后续威胁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2.物业企业疏于管理责任: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公司需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并监督履职合规性。本案中,涉事保安未佩戴执法记录仪、未报备警方即实施拘禁,反映企业管理失责,或需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3.公安机关执法瑕疵:尽管宜春市公安局已在2025年开展“检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监督5名罪错青少年送专门学校矫治),但本案暴露出基层安保力量法治意识薄弱,说明专项行动未能有效覆盖市场、商超等治安盲区。
类似案件大有所在,基层治理中"法不入小区"的普遍困境依旧存在,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更需要建立全方位的保护网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将法律知识考核作为安保人员从业资格必要条件。
2.建立物业公司定期法治培训制度。
3.在保安值班室显著位置张贴维权提示。
4.未成年人涉事强制报告制度。
5.公安机关与社区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
6.未成年人维权快速通道。
7.住建部门制定保安行为负面清单。
8.建立物业公司黑名单制度。
9.完善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
来源:光明网,政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