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被未满14岁男孩砍伤 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未当庭宣判
2022年7月,辽宁丹东一名9岁女童被邻居家未满14岁的男孩持刀砍伤,导致轻伤一级。由于男孩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诉讼被撤销。受害女孩家属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19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未实施“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极端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男孩因未满14周岁且伤情未达重伤标准,刑事立案被撤销。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男孩及其监护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025年6月11日,妞妞家属提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诉讼在丹东宽甸县人民法院开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9万余元。
由于案件复杂,法院未当庭宣判。而林某因案发时未满14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家属至今未道歉或赔偿。
未满14周岁为何免于刑责?
此案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广泛讨论。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16周岁:对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8类重罪担责
不满14周岁:绝对不负刑事责任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者,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诉刑责。但本案中,女童虽受重伤,未达"严重残疾"标准,故林某仍未被起诉。
如何填补法律保护漏洞
降低核准追诉门槛
中国政法大学苑宁宁教授指出,当前"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认定标准过高,建议将"永久性功能损伤"纳入核准条件。
建立强制矫治体系
借鉴北京海淀区经验,对未达刑责年龄的暴力涉罪未成年人,由司法机关强制送入专门学校,避免"一放了之"。
完善监护人追责制度
上海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计时俊提议,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处以罚款或拘留,严重者可撤销监护权。
推广"被害人补偿基金"
如重庆等地已设立的专项基金,在加害人无力赔偿时,优先保障医疗费用支付。
新闻来源:红星新闻,中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