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是什么 有期限吗
行政许可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工具,其设定条件和实施期限一直是行政法学与实务领域关注的焦点。针对相关的问题,本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是什么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领域的活动。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或公共资源配置。
3、特殊资质认定事项。
4、主体资格登记事项。
5、技术标准审定事项。
6、法律保留的情形。
行政许可有期限吗
行政许可的办理期限和有效期均受法律严格约束。
1、行政许可审查:行政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需书面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有效期:法律、法规未明确有效期的,行政机关可依职权设定,但需要在决定书中注明,许可有效期届满后,申请人可依法申请延续。
政府规章有行政许可权限吗
省级政府规章可设定不超过一年的临时许可,但是需要满足行政管理急需且无上位法依据法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