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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签字并要求公开合法补偿依据,合理吗?
我家房屋拆迁前,征收部门未公示补偿方案、未组织听证便直接上门协商,补偿标准不透明且远低于同片区其他住户,能拒绝签字并要求公开合法补偿依据吗?
分类:拆迁安置 时间:2025-12-031个回答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2-03

你好,此事可明确解决,你有权拒绝签字并要求公开合法补偿依据。征收部门未公示补偿方案、未组织听证,违反法定程序,且补偿标准不透明、低于同片区水平违背公平原则,你无需签署不合理协议。流程上,先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补偿方案等文件,协商无果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程序违法并按合法标准补偿,法院将依法支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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