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并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判断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一般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问题,下面是谱法邦小编整理的详细介绍,可供大家参考。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质量保修期也从该日起算。
分阶段验收的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算
对于分阶段验收合格的工程,各阶段的质量保修期应分别从相应阶段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最低期限是多少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以上便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起算时间的全部内容了。若你对其中法律条款的适用范围,或是实际生活中的具体判定还有疑问,可以点击咨询在线律师,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