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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安徽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 有效
房地产 |
1997-10-25 发布 |
1997-10-25 实施
(1997年10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08年4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4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徽省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废止)
安徽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 | 有效
财政 |
1997-11-06 发布 |
1997-11-06 实施
(1997年11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淮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有效
国有资产监管 |
1997-11-15 发布 |
1997-11-15 实施
(1997年11月15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发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15年6月12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废止)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 有效
城市建设 |
1997-11-21 发布 |
1997-11-21 实施
(1997年11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08年4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4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徽省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废止)
安徽省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修正本) | 有效
交通运输 |
1997-12-25 发布 |
1998-01-01 实施
(1989年5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 1989年5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正)(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03年5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5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 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废止)
安徽省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修正本) | 有效
卫生医药 |
1997-12-25 发布 |
1998-01-01 实施
(1992年5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6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皖政〔1992〕41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正)
安徽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细则(试行)(1997年修正本) | 有效
土地 |
1997-12-25 发布 |
1998-01-01 实施
(1992年9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11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正)(编者注:本实施办法细则已被2001年12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公布并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废止)
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1997年修正本) | 有效
交通运输 |
1997-12-25 发布 |
1998-01-01 实施
(1995年10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正)(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01年12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公布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废止)
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1997年修正本) | 有效
交通运输 |
1997-12-25 发布 |
1998-01-01 实施
(1995年3月28日安徽省政府令第60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 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正)(编者注:修改内容见根据2004年6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本)》)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1997年修正本) | 有效
国有资产监管 |
1997-12-25 发布 |
1998-01-01 实施
(1992年8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1992年9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正)(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08年10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0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公布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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