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去找谁解决
家庭暴力不是“家事”,不能因为“家丑不可外扬”就默默忍受家庭暴力,应该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候就勇敢反抗,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可以寻求公安机关、村委会、妇联等机构的帮助,下文可供参考。
家庭暴力去找谁解决
受害者可直接向居住地、家暴发生地的基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无需以离婚诉讼为前提。法院需在72小时内裁定,内容可包括禁止施暴者接触、迁出住所、禁止威胁恐吓等。公安机关、居委会、妇联等机构需协助执行。
如果受害者因年老、残疾、重病等无法自行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联等可代为申请。
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不管是身体暴力、精神暴力,还是性暴力、经济控制等,都需要积极勇敢地寻求帮助,对家庭暴力说“不”。
受害者要确保自身的生命安全为首要,在遭受暴力时尽量保持冷静,避免进一步激怒对方,找到合适的机会立即去到安全、人多的地方;及时就医并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制止家庭暴力,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出具告诫书或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除警方外,还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求助。
可以准备哪些证据
受害者需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有意识收集三类关键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
1、即时记录类
遭遇家暴后第一时间拍摄伤情照片、视频,最好包含日期水印,撰写书面遭遇记录,包括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施暴方式、在场人员;
2、实物证据类
留存被损坏的衣物、家具,以及施暴工具,如棍棒、刀具等,若有就医需保存病历本、诊断证明、缴费票据,需明确标注“家暴所致”;
3、第三方佐证类
保存邻居、亲友的证人证言,可录制视频或让其出具书面证词,如果曾报警需获取接警回执、出警记录及警方制作的询问笔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